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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链二元酸专利争夺山东瀚霖首战告捷

发布日期:2011-05-18            来源 : 中国贸易报

  近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复审委”)对山东瀚霖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瀚霖”)提出的要求宣告外商在华独资企业上海凯赛生物技术研发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凯赛”)的“一种长链二元酸的生产方法”发明专利为无效的请求,作出了16170号审查决定:宣告上海凯赛生物技术研发中心有限公司这一专利权全部无效。目前,上海凯赛尚未就无效裁定对复审委提起上诉。至此,上海凯赛诉山东瀚霖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瀚霖”)专利侵权纠纷一案,以上海凯赛的相关专利无效告一段落。
  生物战略性产业专利权之争
  据了解,上海凯赛与山东瀚霖的专利纠纷始于2010年5月11日,上海凯赛起诉山东瀚霖生产中使用的长链二元酸专利侵权,要求山东瀚霖停止生产并赔偿人民币4500万元。在这个案件中,山东瀚霖使用的长链二元酸专利是否侵犯上海凯赛的相关专利权是争议的焦点,上海凯赛的相关专利是否合法有效,该专利是否与山东瀚霖使用的相关专利构成近似,会对案件结果产生决定性的影响。
  2010年6月7日,山东瀚霖以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以下简称“微生物所”)发明专利获权在先、上海凯赛专利获权在后,不具备创新性等理由,向复审委提起申诉,请求复审委宣布上海凯赛相关专利无效。据申请专利无效程序的山东瀚霖代理人胡明博士介绍,山东瀚霖使用的专利属于在先专利(基础专利),上海凯赛的专利是从属专利,两者之间是典型的在先专利和从属专利的关系。上海凯赛的专利创造性不足,在程序上应该依赖基础专利所有人对其授权,但该专利的所有人微生物所并未对其进行授权,所以上海凯赛的相关专利是无效的,山东瀚霖并没有侵犯其专利权。
  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山东瀚霖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联合研发中心主任傅深展告诉记者,长链二元酸的下游应用范围广泛,包括化工产业、医药产业、航空航天等多个领域,发展前景十分广阔。同时,用生物转化的方法生产长链二元酸这一技术,生产工艺简单、生产条件温和、生产综合成本低、环境污染小、社会价值和经济效益很高。业内人士分析,长链二元酸广阔的应用前景以及生物转化方法的重要价值都决定了此次专利纠纷,不只是普通意义上的法律纠纷,也是对生物战略性产业核心控制权的争夺。
  有策略的应对知识产权纠纷
  山东瀚霖也明白,处理好此次纠纷对企业意义重大,所以,在接到被起诉的消息后,就立即组织法务团队制定了严谨的应对策略。
  该团队的负责人孙芳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此次应诉,他的团队做了3方面的准备:第一,在上海二中院进行不侵权的抗辩。即山东瀚霖的生产方法、工艺与对方的专利权利说明书里要求保护的内容不一致,山东瀚霖没有侵犯对方的专利。第二,在对照专利的过程中,山东瀚霖发现对方相关专利的合法性存在瑕疵,经微生物所授权,山东瀚霖向复审委提起申诉,请求复审委宣布上海凯赛相关专利无效。如今,专利无效裁定已经作出,山东瀚霖侵犯上海凯赛相关专利的基础自然消失。第三,经过慎重评估,山东瀚霖认为自己从微生物所取得的专利独家实施许可权毫无争议,应该受到法律保护。而上海凯赛在山东瀚霖投产前后,一直在生产十二碳二元酸,且其使用的工艺、方法与微生物所的专利技术没有实质差异,从法律角度初步可以判断,上海凯赛的生产很有可能会侵犯微生物所的专利。因此,山东瀚霖于2010年9月在青岛中院对上海凯赛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定其停止侵权并且赔偿损失5000万元。
  不断完善知识产权战略布局
  不过,孙芳龙也指出,随着国际竞争日益激烈,未来外商用知识产权“维权”的案件会越来越多。面对这些消极又合法的竞争手段,除了积极应诉,中国企业还是要在知识产权方面加大投入和开发力度,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近年来,知识产权作为经济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在市场活动中正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专家表示,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企业不仅要积极应对知识产权纠纷,还要主动完善和优化自己已有的知识产权,进行知识产权战略布局,建立起一套完备的知识产权开发、管理和运作体系。通过运用知识产权战略提升自己在行业中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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